文丨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
来源 《财资中国|财富风尚》杂志2017年11月刊
七月下旬,进入农历三伏天,天气十分闷热,人们的工作脚步也放慢了许多,所以传统上有“宜伏不宜动”的说法,但由于工作所需,还是顾不上民间的这些传统说法了。
7月19—24日,我和同事拜访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国家开发银行和几家大型央企,并出席了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的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成立典礼。此行其中一个重点,在于推动内地大型企业来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Corporate Treasury Centre)。我的总结是:收获颇丰,不枉此行。华能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三家央企计划在短期内会在香港开展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业务。这些积极的响应和部署,无疑是我们对开拓香港金融业的有力推动。
很多大型跨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域很广阔,各地的分支机构就有可能出现短期不同币种资金过剩或不足的情况。因此很多此类公司都设立内部的企业财资中心,作为有效调度和运用企业资金的内部银行,管理分支机构的现金、融资、外汇兑换、投资和对冲等活动,灵活调拨之余,更能降低企业整体的财务和运作成本。而企业财资中心的运作往往需要资金管理、融资、风险管理、税务及法律顾问等服务配合。
对于内地企业而言,近年来积极“走出去”发展国际业务,海外资金调拨更显重要。通过建立一个高效的企业财资中心,可以集中管理整体财资活动及有关风险。香港一向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跳板,拥有多重优势,包括首屈一指的金融市场、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国际级金融和相关专业人才等,无疑是内地企业选择设立财资中心,支持海外业务拓展的理想地点。
既然香港具备发展企业财资中心的“地利”,又有内地企业“走出去”的“天时”,为何过去相对较少企业来香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呢?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数年前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发现主要原因是香港的税制:企业财资中心调拨资金会产生利息收入和支出,但香港的税制是收入征税,支出却不能作为成本扣减,这种不对称的税务安排成为了企业财资中心发展的障碍。我们向香港特区政府反映此问题,并成功争取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税务改革,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税务局合作组成专责小组,终于在2016年6月成功修订税务条例,调整利息扣除规则,消除不对称的情况,并对符合资格的企业财资中心,指明财资业务的相关利润实施进一步宽减50%的利得税。
法例在2016年通过后,香港金管局团队便马不停蹄地主动出击,进行企业财资中心的推广。例如去年10月,我们与国资委在北京举行了企业财资中心的专题座谈会;翌月,香港金管局与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协助中资企业了解香港在企业财资中心方面的政策,并专门举办了专题讲座,这些推广活动都取得了不错的回应。
一年多来,我们已接触逾百家中外企业,当中有超过30家表示正积极考虑来港成立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的企业。除了之前提到的三家央企,还有不少内地大型企业(如:中石油集团、中广核集团、上汽集团、TCL集团等)作为先头部队,纷纷筹备来港设立或进一步拓展企业财资中心,支持它们海外的业务。这一举动正好是对香港最佳的宣传,吸引了不少其他性质的公司跟随。事实上,一些跨国企业,例如Newell Brands Inc.、日立金融等,亦计划利用香港扩充它们的企业财资中心功能。
对于部署“走出去”的内地企业而言,在境外设立企业财资中心要有长期经营的打算,所以需要制订深思熟虑过后的周详计划。内地企业对于在香港设立财资中心的兴趣日益浓厚,它们的查询也比一年前更加地深入和具体。例如,什么样的架构更适合企业的需要,建立财资中心的流程等。我们相信凭借香港的各方面优势,会有更多公司选择香港作为企业财资中心的落脚点。不少跨国企业会将企业财资中心与地区总部设在同一地点。更多企业财资中心落户香港,也有利于香港发展“总部经济”,为香港的经济活动和长远发展提供更持久的推动力。
这次的经验再次印证一点,税务优惠是吸引跨国企业的诱因,但并非唯一的考虑因素。除此之外,还要看经济、金融和专业服务的配套,毕竟国际通行的税务准则会不断地更新,香港也需要按照这些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产品好并不足够,还要有针对性、有部署地宣传推广。在这竞争激烈的时代,香港金管局会继续与金融界紧密沟通,不断地审视是否有哪些掣肘香港金融业发展的盲点和软肋,并会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和相关机构紧密合作,最终不断改革和提升我们的竞争力。还是那句话:“力不到,不为财”,汗流浃背是免不了的。
评论 (0)